標題:

別人隨便開我們的信件~請問有罪嗎~

發問:

急急唷~各位大大~當我們的信件沒在我們的允許下擅自開我們的信~那他們會犯什麼罪嗎~ 更新: 我的是有擅自開我的電話帳單~

最佳解答:

基本上要看是誰開了你的信件:一、如果非配偶或父、母親或監護人(如:爺爺、奶奶、祖父母、或養父、母)則依中華民國刑法 (民國 95 年 05 月 17 日 修正)論:第?二八?章?妨害秘密罪??§?第?三五?章?毀棄損壞罪??§?第?三六?章?妨害電腦使用罪??§?二、但若為配偶或父、母親或監護人(如:爺爺、奶奶、祖父母、或養父、母)、老師,則依民法 (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)論:無罪第1097條除另有規定外,監護人於保護、增進受監護人利益之範圍內,行使、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、義務。第1101條 受監護人之財產,由監護人管理,其管理費用,由受監護人之財產負擔。監護人管理受監護人之財產,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。受教權及人權是身為人在憲法上的權利,管教權是教師法律及父母(監護人)在民法親屬篇上賦予的權利。

其他解答:

如果是親人( 配偶 )應該無法律約束,譬如:我最近申請美麗華新光銀行卡,老公竟然偷偷地取走且剪卡(因為我比較懶得打開信箱) 但是我只能以基督的 "大愛 "寬恕他 !7C4CB18E23D7C5B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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